对2016年星级饭店变化情况的填报要求

浏览量: 408发布时间:2016-01-25
导读: 1.新增饭店新增星级饭店在每个季度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开网前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统一在系统中进行添加。请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统计负责人及时为辖区内新增饭店创建账户并尽快通知其进行填报。2.升星饭店低星级升为高星级的饭店,由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将升星饭店的相关材料报省级旅游主管部门,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旅游局进行集中处理。国家旅游局受理升星饭店时间为
1.新增饭店
新增星级饭店在每个季度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开网前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统一在系统中进行添加。请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统计负责人及时为辖区内新增饭店创建账户并尽快通知其进行填报。
2.升星饭店
低星级升为高星级的饭店,由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将升星饭店的相关材料报省级旅游主管部门,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旅游局进行集中处理。国家旅游局受理升星饭店时间为每个季度系统开网前,升星后的饭店使用新账户填报。
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在上报升星饭店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饭店名称;(2)升星前的标牌编号;(3)升星时间(星评机构批准文件的日期);(4)升星后的饭店标牌编号;(5)星评机构批准文件。
3.停业饭店
星级饭店停止营业不满一年(包括季节性停业)时,其季报、年报数据根据当期实际情况填报,但须在该饭店名称后加“(*)”,并简单注明停业原因,便于审核时识别。停业时间超过一年的饭店,应取消星级,按注销处理。
4.注销饭店
拟取消星级的饭店由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后,在每个季度系统开网前统一报送至国家旅游局进行帐户注销并公告。
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在上报拟注销饭店信息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饭店名称;(2)标牌编号;(3)注销时间;(4)星评机构取消饭店星级的文件。
变更(升星、注销)申请模版详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部署,明确责任。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星级饭店统计工作,在认真总结2015年度统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2016年度统计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填报。
(二)严格要求,按时填报。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催报和督促工作,并合理安排填报和审核的时间,避免填报结束前集中审核,给退回重填的饭店留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修改并提交。各星级饭店要严格按照年报和季报的时间进行填报,提交报表后随时关注报表状态,如有审核被退回的情况应尽快核实问题及时进行重新填报。
(三)加强审核,提高质量。各地要准确理解、掌握有关星级饭店统计指标和填报说明,严把统计审核关,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审核时要特别注意数据单位(千元),与几个主要衍生指标(如平均房价、平均出租率等)相关的基本数据,相关指标项与去年数据对比,增减变化较大的要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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