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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德堡连锁店标准化要求

浏览量: 368发布时间:2012-05-27
导读: 1. 规模:省级总店(省级总代理商):具备本省市场连锁开发能力,代表总部在本省发展连锁,30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全部采用进口设备,独立办公场所,有电话传真专人办公。市级总店(市级总代理商):具备本市市场连锁开发能力,代表总部在本市发展连锁20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部分采用进口设备,独立办公室有电话传真。(连锁店):具备条件10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部分采用
1. 规模:
省级总店(省级总代理商):具备本省市场连锁开发能力,代表总部在本省发展连锁,30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全部采用进口设备,独立办公场所,有电话传真专人办公。
市级总店(市级总代理商):具备本市市场连锁开发能力,代表总部在本市发展连锁20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部分采用进口设备,独立办公室有电话传真。(连锁店):具备条件10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部分采用进口设备。
2. 店招:按总部vi系统细则执行
3. 设备:总部统一配置
4. 服装:有总部提供
5. 印刷品:(食品袋餐盘纸薯条袋汉堡盒油纸鸡块盒鸡翅盒杯子pop等)由总部统一
6. 标志使用:按vi基本设计系统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标志组合店名比例颜色
7.餐厅物料:统一由总部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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