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闻

“贝特宝:商标维权成效显著”——中国知识产权报(图)

浏览量: 578发布时间:2014-04-30
导读: 《中国知识产权报》近日在“4·26系列特刊”上关于马博士品牌的报道—“贝特宝:商标维权成效显著”。马博士视品质为生命,视信誉为信仰,始终不遗余力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为消费者打造具有广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专业婴幼儿游泳连锁品牌。 来自《中国知识产权报》的文字报道 来自《中国知识产权报》的图片报道贝特宝:商标维权成效显著作为国内较早

    《中国知识产权报》近日在“4·26系列特刊”上关于马博士品牌的报道—“贝特宝:商标维权成效显著”。马博士视品质为生命,视信誉为信仰,始终不遗余力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为消费者打造具有广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专业婴幼儿游泳连锁品牌。

    “贝特宝:商标维权成效显著”——中国知识产权报(图)_1

来自《中国知识产权报》的文字报道

 

“贝特宝:商标维权成效显著”——中国知识产权报(图)_2

来自《中国知识产权报》的图片报道


贝特宝:商标维权成效显著

作为国内较早研究婴幼儿水疗护理的专业机构之一——北京贝特宝科技公司(下称贝特宝公司)自2004年创立之日起,就通过与多家国际婴幼儿教育机构及用品研究机构深入合作,在中国儿童专业协会众多资深专家的指导下,研发生产出符合中国婴幼儿体质与成长需求的马博士系列游泳产品。通过坚持科技创新,贝特宝公司十余项自主研发的技术获得国家专利,生产的马博士系列婴幼儿游泳产品深受广大产科医护人员和新生宝宝家长的认可与喜爱。

2004年5月,贝特宝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申请注册“马博士及图”商标(下称引证商标),涵盖类别包括“游泳圈(婴儿用)、游泳池(娱乐用品)”等商品上。自此,“马博士”品牌逐渐深入人心。

随着“马博士”品牌知名度的提高,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山寨“马博士”。例如,一些投机取巧的商户非法模仿、复制抄袭贝特宝公司的“马博士”商标品牌,侵犯了该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针对这种情况,贝特宝公司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商标维权行动,保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消费者的利益。

2005年,曾是贝特宝公司代理商的陈某与深圳某两家企业联合加工、生产和销售标有“马博士”商标的假冒产品。经贝特宝公司方面举报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进行了查处,并对侵权商品进行查封。

2010年,贝特宝公司发现,山东临沂市某企业申请注册的一件以“马博士”文字为主体的商标涉嫌与该公司“马博士”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目前,该被异议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复审裁定不予核准注册。

商评委审理认为:两件商标认读部分汉字“马博士”文字构成完全相同,已构成近似标识。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浮圈(婴儿用)、游泳救生衣(婴儿用)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游泳圈(婴儿用)、游泳池(娱乐用品)等商品都属于婴儿用游泳用品在生产方式流通渠道、销售场所、消费对象等方面相近,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且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商标所标示的商品具有一定知名度。

综合考量以上因素,商评委认为若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同使用在上述商品上,易导致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两商标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贝特宝公司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在相应商标权利的支撑下,目前该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开设了上百家“马博士”婴儿游泳馆直营店及加盟连锁店,该公司将以安全的产品技术、舒适的卫生环境以及专业贴心的服务,为众多国内消费者打造具有广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专业婴幼儿游泳连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