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需要符合各种条件,但是每个地区所需要的条件是不一样的。下面是山东省某市申报药店所需要的材料,希望给准备在山东开药店的人们一些帮助。
(一)申办条件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从业人员: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职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城区零售药店须配备2名以上药学技术人员,乡镇以下药店不少于1名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经验。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十年内无从事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同时不得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文件,否则五年内不得受理其申请。
3、经营场所: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设在城区的零售药店实际营业面积不百草堂少于60平方米,乡镇以下的不少于40平方米。
(二)申请立项资料目录:
1、申办零售药店的请求报告。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3、人员花名册(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原工作单位、与原工作单位关系、工作岗位)
4、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药店健康体检证明、十年内未生产、经营假劣药品的情况说明。
5、拟聘药学技术人员及直接接触药品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健康证明、聘用协议。
6、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7、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
8、药店地理位置示意图及平面布局示意图。
9、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
说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与原件一道报送行政服务中心药监局受理窗口。
1、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要有仓库)。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如果是在城里开的药店就要具备这些条件:
1、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药店加盟连锁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店加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新开的药店也要施行GSP认证,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
其实国家对个人经营药店一直没有限制,药店经营早在1998年就已向个人开放,目前全国各省都有个人经营的药店。但是,各地对于个人投资开药店的政策倾向差别很大,您最好向当地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咨询。开药店投资额比较大,以80平方米的店堂为例,启动资金应在20—30万元,个人投资开药店还应该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考虑经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