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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塔什干电 记者李垂发报道: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乌兹别克斯坦对能源的需求逐年增多,开发和利用替代能源已成为越来越迫切的任务。
日前,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签署总统令,要求采取进一步发展替代能源的多项措施。
首先,在已有的太阳能实验和应用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利用太阳能和生物瓦斯方面的实验和实际应用研究,集中力量设计和制造替代能源的中间设备,组织生产相关设备和配件及售后服务。
其次,邀请亚行和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参加,在乌兹别克斯坦科学院“物理-太阳”科学生产联合企业内成立太阳能国际研究所,其主要任务是:开展太阳能使用方面高新技术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领域实际利用太阳能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经济部门利用太阳能的实用性研究,包括特殊材料与热处理合成工艺;从事大型太阳能项目设计协调工作。
第三,与中国建立太阳能光电板合资企业,乌兹别克斯坦能源公司与中国尚德电力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经济自由工业经济区合资建立100兆瓦的光电板厂,2015年达到全部生产设计能力。
第四,在乌兹别克斯坦萨马罕州建立功率为100兆瓦的光电电站,由亚行提供优惠贷款,今年7月1日前建设用地必须到位。
第五,要求政府各部门,各州和市政府,各企业单位都要列出引进外资利用太阳能和生物瓦斯的建设项目清单。乌政府将制定鼓励生产和利用太阳能的税务和关税优惠政策。
第六,筹备太阳能国际会议,计划2013年内在塔什干召开替代能源问题国际会议,将邀请国际金融机构、著名专家、国外研究中心、技术设备生产企业和公司的代表参加。
第七,完善替代能源法律基础,要求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国家替代能源法。
乌兹别克斯坦日照时间长,一年可达2700小时至2980小时,有的地区甚至可达3130小时之多;夏天一天的日照时间可长达15小时,冬天不少于9小时,发展太阳能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专家估计,乌兹别克斯坦太阳能资源相当于510亿吨石油。凭借乌兹别克斯坦现有的技术,利用太阳能可获得的电力相当于1.79亿吨石油,这相当于目前本国石油产量的2倍多,不仅可以大量节省石油资源,而且还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改善空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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