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假冒伪劣化妆品主要是仿冒进口品牌、国内品牌或市场上销路好的化妆品。据化妆品oem厂家了解,虽然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经常检查处理,但防不胜防,市场上仍然有假冒伪劣化妆品存在。因此,商业部门及广大消费者如能掌握一套鉴别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有效方法,就可以有效地抵制假冒伪劣化妆品流入市场,减小其造成的危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使商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包装的鉴别
化妆品的销售包装是鉴别假冒伪劣化妆品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5年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8-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化妆品生产者从1996年12月1日起执行。外包装的鉴别主要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
1.产品名称:合格化妆品的名称采用符合国家、行业及企业产品标准的名称,或反映化妆品真实属性且简明易懂的名称,当使用新创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化妆品真实属性:产品名称应标注在包装的主视面。一般假冒伪劣化妆品的产品名称,伪造市场上畅销产品名称,采用同音不同字等方法,使之于合格产品很类似。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些假冒伪劣化妆品外包装字体、色彩、印刷等都与合格产品有一定差异。
2.制造者的名称地址:合格化妆品要求标明产品制造、包装、分销者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合格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等)、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及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而一些假冒伪劣化妆品,在外包装上不写生产厂名及地址,而写"中国制造",或仅写汉语拼音,或乱写外文来冒充出口,进口产品,骗取用户信任。
3.内装物量:国家技术监督局在国内贸易部、中国轻工总会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协助下制定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强调定量包装商品在其包装的显要位置必须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且净含量必须由国际通用的法定计量单位组成。如固定体商品质量g(克)、kg(千克),液体、半流体商品用质量g(克)、kg(千克)或体积L(升)、ml(毫升)。而一些假冒伪劣化妆品就达不到以上要求。
4.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合格化妆品应标明产品生产日期(*年*月*日或*年*月)、产品保持期(*年或*个月)或限期使用日期(在*年*月之前使用)。日期标记应标注在产品外包装的可见面(除生产批号外),而许多假冒伪劣化妆品则无生产日期及保持期。
5.许可证及标准号:合格化妆品应标明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须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进口合格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表明具备进口化妆品证明文件。而假冒伪劣化妆品则不具备以上许可证号及标准号等。必要时应标明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注明满足保持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 另外,对体积小又无小包装不便说明内容的裸体产品(如唇膏、化妆笔类等),应标住产品名称和制造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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